根据中国外交部领事司统一部署,为认真践行“以人民为中心”思想,便利在尼中国公民,特就使馆护照、旅行证等领事证件办理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公布如下:
一、护照、旅行证申请人“只跑一次”(遇系统、网络故障除外)。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全时,实行“先收后补”的办法,由使馆书面告知所需补充材料,申请人可通过传真、电邮、取件时补交、他人代交等方式补充材料。
二、与护照、旅行证申请人“只见一次”。对申请时已见过面的申请人,不要求本人亲自取件,可由他人代取。
三、“一次性告知”。印制办证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清单,由接案人员以勾选方式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交材料,并由接案人员在清单上签字,明确提供材料补交途径。
四、开辟绿色通道。对临时来尼丢失护照人员,因奔丧、探望危重病人、紧急就医等人道主义需紧急办证人员,申请旅行证前往中国大陆的港澳台同胞,首次办照的新生儿以及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等特殊群体,可直接到使馆领事部申请护照、旅行证,无需进行网上预约。
五、降低相关收费标准。根据国内通知,自2017年7月10日起,签发普通护照、旅行证的收费标准由原来每本3500卢比下调至每本2500卢比;自2018年3月9日起,中国公民申办民事类、商事类领事认证分别由每份1700卢和3300卢比调降为800卢比和1600卢比。申请办理加急和特急件需另外支付加急费2700卢比、特急费4000卢比。
衷心感谢广大旅尼中国公民对我馆领事证件工作的理解、配合与支持,欢迎就有关服务措施提供宝贵意见及建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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